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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食药监检出一批次不合格猪肉和白酒


出处: 作者:郭白玉 网编:商业新闻中心 2018-04-15

北京商报讯 (记者 郭白玉)猪肉和白酒进入北京食药监今年第21次抽检不合格榜单。4月13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组织抽味精、鸡粉、鸡精调味料、豆类、水产品、禽类及副产品、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白酒9类食品共11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猪肉及副产品和白酒。

根据抽检的情况,此次抽检涉及味精5批次,全部合格;鸡粉、鸡精调味料3批次,全部合格;豆类14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17批次,全部合格;禽类及副产品49批次,全部合格;猪肉及副产品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牛肉及副产品7批次,全部合格;羊肉及副产品8批次,全部合格,白酒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猪肉及副产品不合格样品为北京果蔬好多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北京资源亚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27.5 μg/kg,标准值规定为≤100 μg/kg。白酒不合格样品为北京奥思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标称内蒙古·宁城御泉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神骑手白酒(62%vol),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经检测实测值为52.4 %vol,标准值规定为41 %vol-68 %vol(标示值±1.0 %vol)。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来看,猪肉样品中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 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另一白酒样品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中规定高度酒的酒精度为41 %vol~68 %vol且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 %vol。酒精度高于或低于此范围即为酒精度不达标。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也有可能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据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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