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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一年内无量产将取消免征购置税

出处: 作者:王寅浩 网编:蒋梦惟 2018-04-02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王寅浩)4月2日,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根据《目录》,去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以及去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一年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据了解,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实施的补贴及减免购置税政策,加速推进众多资本进入这一新蓝海。然而,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汽车商主动生产意愿不强,甚至骗补等现象。具体来看,2016年,我国就有媒体就报出多起车企通过有车无电、有牌无车以及车辆闲置方式“骗补”问题。当年,财政部也曝光了5起新能源车骗补案例。

“《目录》是为了联合此前发布的双积分政策建立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考核机制。”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新能源车产业是目前发展比较快的新兴产业,加之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市场利润丰厚,因此大量新能源车企业涌入市场,与此同时也造成了新能源车市场技术水准参差不齐、发展不合理的乱象。对新能源车企业进行有效的考核,能够更好的促进新能源车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规范行业发展乱象,培育有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目录,至今已陆续发布了16批,总共包括7044款新能源汽车,其中乘用车669款、客车4421款、专用车1954款。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方面,针对专项核查中暴露出的部分车型补贴标准过高、企业过度依赖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性能偏低、部分车辆实际使用率偏低等问题,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在征求相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方案。

具体来看,去年起将调整财政补贴政策,提高技术门槛,鼓励技术进步,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同时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除此之外,工信部还将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以及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防“骗补”事件再次发生。

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2016年新能源汽车销售50.7万辆,同比增长53%。去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均接近80万辆,分别达到产量79.4万辆和销量77.7万辆,同比增长53.8%和53.3%。工信部部长苗圩此前表示,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将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系统的比能量将达到每公斤260瓦时,成本将降到每瓦时1元。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比例将达到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的比能量达到每公斤350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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