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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终消费占GDP比重连续六年超五成

出处: 作者:王寅浩 网编:蒋梦惟 2018-04-01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王寅浩)日前,国家发改委首次发布《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去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达到43.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6%,而这也是自2012年以来,我国最终消费指出连续6年占GDP比重超过50%。与此同时,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高达58.8%,高出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26.7个百分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我国居民消费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

对于最终消费,国家统计局这样定义: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购房支出和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并不属于最终消费的范畴,具体而言,购房支出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表示。

此外,在我国,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口径存在一定的差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在商业统计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说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但除了餐饮服务,其他服务消费并不统计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口径内。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消费也进入了需求多元发展,最终消费的稳定增长,离不开消费模式多元化的支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网上零售额71751亿元,增长32.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5.5万亿元。与此同时,过去一年,共享单车、网络约车、住房分享、服务众包、网络直播等共享经济模式发展势头强劲。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共享经济交易额约4.9万亿元,同比增长47.2%,参与分享人数超过7亿人,比上年增加约1亿人。

此外,线上线下消费模式正在进一步融合,另一新特点是农村消费规模正在扩大,其增速比城市更高。电子商务进农村后,农村电商消费潜力得到挖掘。去年,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较城镇高1.8%。其中,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地区的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达到5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收入增长加快也为进一步发掘消费潜力奠定了基础。《报告》披露,去年我国恩格尔系数为29.3%,居民消费结构持续改善,消费者对高品质、个性化商品的需求不断提升,带动了消费升级类商品较快增长。具体来看,包括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化妆品类商品、通讯器材类商品以及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出现明显增长。餐饮娱乐、文化休闲、健康养老消费持续旺盛,共享式消费、体验式消费快速发展,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也出现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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