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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违法广告 兴华药业等7企业被罚

出处:健康周刊 作者:记者 郭秀娟 实习记者 姚倩 网编:王巍 2018-03-05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实习记者 姚倩)重庆食药监局近期发布的“2018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显示,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彩云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罚。

公告显示,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龙泽熊胆胶囊”、瑞丽彩云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和辽宁森野熊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熊胆粉”、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补肾强身胶囊”、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温热中低频治疗仪”、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膳润牌纤维冲剂”以及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轩生堂牌四怀糖脂安胶囊”,上述产品的广告涉及篡改药品广告批准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以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情节。

分析认为,医药行业和其他所有的消费行业不同,它的核心竞争力是原创研发,而不是打广告过分营销。消费者需要的是实在可靠的疗效,这必须依靠扎实的研究和持续的资金投入才能实现。

据了解,上述所列违法广告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重庆食药监局表示,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对新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同时,加大对消费者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