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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房地产空置税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张畅 网编:尹文武 2018-02-27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张畅)2月27日,记者获悉,九三学社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提案建议,发挥国有企业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必要时试点空置税,减少空置和“捂盘”。

提案表示,早在2008年11月,《住房保障法》就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但“降格”后的《住房保障条例》至今仍未出台。导致房屋买卖这一重大交易事项缺少有针对性的规制和保护,房屋租赁中的租金水平、中介责任、纠纷处理等问题缺乏权威约束。

为此,提案建议尽快补上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短板。应在《住房保障条例》基础上,尽快出台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控,参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对房地产经纪行为实施责任终身追溯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责任,确保物业服务相关法规执行,提升群众居住环境改善获得感。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必要时试点空置税,减少空置和“捂盘”。同时,还要加快研究“70年产权限制”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应对租赁房屋租金水平及增长率、中介人员长期责任等做出详尽规定,必要时上升为法规甚至法律。

据了解,房地产税制定曾被列入去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不过业界普遍认为这一税种开征时机未到。有分析指出,房地产税落地的最大阻碍是较高的税负压力,仅是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五项税种,在我国税收总额中的占比就达到了12%左右,再加上房地产相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而言将是不小的负担,如何实现普遍收税、规避拖欠缴税,将极大考验税务机关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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