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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标准“保量”也要“保质”

出处:政经 作者:陶凤 网编:尹文武 2018-01-12

近日,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保守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超过3亿人,大致占全球中等收入群体的30%以上,也占全国人口的30%左右。该标准是按照世界银行中等收入标准为年收入2.5万-25万元人民币而定的。

标准一出,质疑不断。舆论争议的焦点在于此标准中间幅度是否太大,按照年收入在2.5万元人民币即月收入2083元就算中等收入群体,标准是否太低。基于温饱需求,城市工作者基本都需要达到这个标准,而符合标准的中等收入群体不止3亿人。

而社科院最新的《中等收入群体的分布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战略选择》报告则更加乐观,报告认为,按总人口13.82亿人计算,目前我国大约有4.5亿多人口属于中等收入家庭,如果再加上中上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则大约有6亿人口属于中等收入及以上家庭。

这些数字之所以并不符合人们心中的中等收入轮廓,不仅在于数字标准本身的宽泛和绝对,更在于指标的单一性。中等收入群体不应该只有一个单一收入数据来衡量,还应该有文化消费、旅游支出、公共设备等占有率指标。

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之一,就是中等收入群体得到了较大的增长。中等收入阶层成长为消费的主体、社会的中坚,经济的内生动力主要来自消费,而消费主力又是中等收入群体。他们消费能力的释放,直接关系到经济稳定。这个经济指标,不仅是衡量富裕程度,更重要的是要测量一国经济的增长动力。

而我国在中等收入群体的结构上,很大比例可能还没有进入到标准中上水平,很多还处于下限附近。这方面,不仅表现在许多居民对收入的直观感受上,也表现在中等收入群体真正的购买能力、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上。

相当一部分中等收入阶层仍然非常焦虑。房价、教育、未来收入预期的不稳定等,无一不让中等收入阶层感到焦虑。只有中等收入群体预期未来收入和负担水平能够保持稳定并不断优化,他们的消费能力才会充分释放。

个税改革成为其中的关键一环。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利益群体极广,过去20年里,个税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新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答记者问时,并未透露个税改革正式实施的具体时间,只是强调了当前个税改革需要成熟的社会配套条件,比如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新年献词中说。提高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还需要通过财税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医疗、卫生、教育、住房等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减少奋斗者的后顾之忧,真正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的“质量”,从而增加他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北京商报评论员 陶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