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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建黑名单制度 禁止险企与问题私募股权合作

出处: 作者:许晨辉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7-12-26

北京商报讯(记者 许晨辉)伴随着私募股权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股权基金投资机构内部管理问题也开始显露。12月26日,保监会官网对外通报,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合规意识不强,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通报显示,今年以来,保监会开展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在有关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业务风险排查中,经非现场监管和质询发现,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远望资产管理公司、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东方国新创业投资管理(新疆)有限公司、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股权基金投资机构对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规意识不强,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未依据规定按时向保监会报送年度报告。

保监会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就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情况,向保监会提交年度报告。而投资上述机构管理的股权基金的保险公司应当切实加强投后管理,定期了解投资情况和相关机构合规运作情况。上述投资机构也应当认真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去年5月,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这使得险资投资私募基金的操作在法规上得到明确,提高了合规性和合法性。

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处于新经济时代,不少产业出现缺钱的现象,允许险资投资私募基金,有助于加大险资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在经济整体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不规范、不透明、不专业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股权投资业务开展必须与保险机构自身投资能力相匹配,加强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能力建设需要重视。

上述人士也建议,保险机构应持续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建设,培育市场、培养团队、建立品牌,加强与市场上有实力私募股权机构的紧密合作,打造自身朋友圈和能力圈,根据保险资金特性创新投资方式,不断摸索适合保险资金内在禀赋的股权投资业务模式,满足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需求。

为了防止私募股权投资风险,保监会也透露将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保险机构与存在合规问题的相关机构开展业务。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强化功能监管,加强对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基金投资机构及中介机构的合规性监管。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基金的事后报告监管机制,督促保险机构强化对股权基金投资的持续跟踪、评估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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