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人民币对卢布同步交收业务正式推出

出处: 作者:记者 程维妙 网编:尹文武 2017-10-11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维妙)10月11日,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经央行批准,于10月9日依托大额支付系统推出人民币对卢布交易同步交收业务,标志着我国外汇市场正式建立人民币对外币同步交收机制,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同步交收是为外汇交易提供的交收安排,涉及交易的两种货币均于同一时间完成交割。建立同步交收机制对于消除本金交割风险、防范不同交易时区交收时差风险以及提高外汇市场运行效率意义重大。

目前,共有十余家人民币对卢布市场会员参与同步交收业务,首批参加同步交收项下人民币对卢布交易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龙江银行和黑河农村商业银行。10月9日,各行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达成人民币对卢布交易,10月10日,经交易确认完毕后成功执行同步交收流程,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完成首笔同步交收业务。

在人民币对卢布同步交收安排中,由交易中心同步交收系统对本外币支付指令进行实时处理后,人民币支付通过高效的第二代大额支付系统执行,卢布支付通过结算代理行中国银行的同步交收结算行系统及全球支付平台处理。人民币和卢布交割时滞由以往的至少一个工作日缩短至数秒,这不仅降低了外汇交易风险,还极大提高了业务运行效率。交易中心将立足我国“一带一路”战略,顺应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适时推出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同步交收服务。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