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林子)3月22日,交通部发布消息称,日前,交通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十三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在“十三五”期间,国开行预计将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不少于2万亿元的融资支持,国开行将以开发性金融资金为引领,协调调动社会资金参与。记者查阅发现,在“十三五”期间,我国交通运输总投资规模达15万亿元,如此算来,国开行此次提供的融资支持已达总投资额的13%。业内指出,本次国开行提供的融资支持金额较大,或主要投资“一带一路”沿线交通基建,但交通领域存在负债,盈利模式尚不清晰,要想吸引民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实际上,就在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就指出,目前我国交通发展仍面临网络布局不完善,跨区域通道、国际通道连通不足,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城市群交通发展短板明显,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济大学教授孙章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方面,如果仅仅依靠财政拨款建设交通基建,国家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社会资本有“脱实向虚”之势,此时国开行为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的2万亿元,不仅能为政府缓解资金压力,也能为寻求良好投资机会的社会资本指明道路。
他分析称,此前,我国曾提出要按照沿海、沿河、沿边、沿“一带一路”等“四沿”方向建设铁路、公路和水路,国开行可能会以2万亿元为引领,与社会资本成立合资公司,或以国企信用为背书,率先投资部分项目,引民资跟随进入,“在国际上,日本的铁路已经基本由民间资本运营,美国的铁路货运也由民企主导,这些国际经验都可以学习”。
不过业界仍有专家指出,目前无论是高速公路建设,还是铁路建设,都存在回报周期长、盈利难度大等问题,即使已经获得融资,但如何提高回报率,如何撬动社会资本仍是难题。孙章举例称,“一带一路”沿线有近70个国家,客运与货运的需求各不相同,在建设交通基建之前,必须对运输类型、运输量、当地法律法规等进行充分调研,避免再出现因准备不足、预计利润计算偏差而导致亏损的情况。
而在既有债务方面,孙章表示,由于交通运输具有公益性,国家应该成立专门小组,对铁路与高速公路现有的亏损情况进行分析与研判,例如一些边远地区的铁路出现净亏损,但当地居民的交通便利性有所提升,这就属于政策性亏损,可以考虑返还部分建设资金,如果纯粹是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则要改变运营模式,如在客运量不足时,用高铁进行货运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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