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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预警:谁在冒险投资

出处: 作者:林子 网编:蒋梦惟 20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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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表

近期,我国部分央企被指出现债务风险,负债率超过85%,引发业界担忧。3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对此回应称,我国确有12家央企资产负债率超80%,其中,4家央企负债率超85%,未来,国资委要严格控制央企盲目投资,加强对债务危险苗头的监测。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也公开表示,部分非金融企业自身的杠杆率过高,金融系统不能过多支持这类企业。业界指出,目前我国最有可能引爆债务危机的央企仍集中在盲目投资非主营业务、扩张主业但经营不善、产能过剩等领域,建议中信集团、中石油等企业加强风险防范。

盲目扩张非主业

今年2月,一则消息引爆了舆论。消息称,中信证券与其他中国买家正准备以约21亿元的价格100%控股英超足球俱乐部南安普顿。虽然此后中信证券对此事进行反驳,但近年来,国企组团出海进行境外投资已是不争的事实。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央企‘抱团出海’在境外投资,这本是益事,但部分央企却投资足球俱乐部等体育、文化产业,为这些产业表面上的高利润所吸引,却忽略了自身不具备相应的风险管控能力,必然潜藏较高的投资风险”,国资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他表示,自2015年起,我国开始鼓励央企进行海外投资,大量央企走出国门,但相比之下,更为稳妥的选择还是投资与自身上下游产业链相关的领域,而非贸然涉足毫不相关的行业,把债务风险这枚“定时炸弹”带到自己身边,虽然中信集团已经就投资一事进行回应,但同时也需做好风险管控,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原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也曾表示,对外投资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出现了一些企业开展非主业、非理性的大额对外投资的情况,投资领域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针对这一现象,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措施,积极进行引导,并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使企业对外投资更加审慎、更趋理性。

去年6月,审计署披露,至2014年,中海油有限公司2011年以142.42亿元并购的一家境外公司,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发生亏损累计6.21亿元。对中海油总公司境外投资,审计署还特别提示,2014年,中海油境外资产占总资产的42.98%,但由于境外资产盈利能力弱,中海油境外利润总额仅占合并利润总额的14.12%;设立的85家境外经营公司中,有16家公司亏损,亏损金额8.89亿元,其中4家连续3年以上亏损,累计亏损16.74亿元。

实际上,对于上述情况,国资委已经有所动作。今年1月,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央企原则上不得在境外投资非主营业务,此外,还要建立境外投资负面清单制度,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其中,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境外投资项目,央企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境外投资项目,央企应当报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当时指出,考虑到目前央企的业务已经遍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资产规模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因而有必要对央企境外投资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防止国资流失。在业界看来,尽管越来越多的央企走出国门,但我国监管央企投资的步伐此前却未能跟上,部分央企盲目投资得不到监控。

祝波善表示,此前,因为国内外“游戏规则”不同,我国监管境外投资时总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境外投资监管收严实有必要。不过他也指出,划定红线和负面清单,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一步。尽管明确了投资领域的可与否,但投资落地后运作如何、资金发挥如何、项目战略支撑作用如何,才是更大的监管挑战。

主业经营不善“栽跟头”

有央企在境外非主营业务上“碰了一鼻子灰”,但也有央企因为投资或经营不善,在自己的主营业务上“栽了跟头”。去年4月,中国铁物因经营困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并按有关方面要求暂停了168亿元债券交易,当时距离该公司10亿元的债务兑付日期只有1个月时间,中铁物资称,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有所下滑,公司正在对下一步改革脱困措施及债务偿付安排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此事引起国资委重视,由此组织对106家央企发行的各类债券进行全面摸底,对即将到期的债券逐笔进行风险排查。据国资委公布排查情况显示,2014年以来,我国有1家央企、3家央企子公司先后发生债券违约,涉及债券金额84万亿元。具体来说,1家违约央企是中钢集团,3家央企子公司分所属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国机集团和中煤集团。

2014年9月,中钢集团被爆出贷款逾期不还,80余家银行被套750亿元。期间,中钢被多次传出濒临破产。去年4月,中煤集团旗下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近6.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本已到兑付截止日期,但仍然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祝波善分析称,上述央企之所以出现违约现象,基本可以归结为自身投资或经营不善、行业不景气等两个原因。据了解,中钢主要从事冶金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但在2014年前后,中钢曾进行过大规模扩张,且合作伙伴多以民营资本为主,财务把控不严,经营风险也随之提高。与此同时,国际铁矿石价格大跌,中钢受到行业“寒冬”的负面影响,最终资金链出现了问题。

而在中煤集团方面,据该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显示,中煤上市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首次出现亏损,亏损额达到25.25亿元。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当时分析称,中煤的主业是煤炭,但当年煤炭价格不断下探,中煤集团的成本却保持高位,最终导致了巨额亏损。

“现在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央企债务风险非常高,‘三桶油’等经营状况还有改善空间的企业也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有部分地区的钢铁、煤炭国企依靠把银行当做“呼吸机”,依靠向银行借贷来维持生命,而银行则因为这些国企有政府背书,认为即使企业无法还贷,政府也能帮扶,因此愿意源源不断为企业输血,这是应当坚决杜绝的行为。

债转股只是应急之策

无论是盲目扩张导致亏损,还是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央企负债情况都已经触及“天花板”,到了必须降杠杆的时候。实际上,据媒体报道,2014年曾被传濒临破产的中钢,当时正是在国资委、银监会等部门的组织下,与几十家银行谈成减债、展期、债转股等条款,改善了债务情况,其中,债转股的比例大约占到一半。

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称,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为此,要降低企业杠杆率。随后,我国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工作之一就是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不过,债转股是否真的能成为“强心剂”,让负债央企柳暗花明?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称,所谓债转股,就是把原本银行与国企之间的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由此可以激发企业向前发展的积极性,盘活整个市场经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市场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不可能保证企业持续盈利,股权不会贬值,尤其是此前曾出现过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的企业,如果公司不改善自身的投资理念合经营状况,恐怕银行和金融公司也会产生担心,怕自己自己原本持有的刚性的债务变成了软性的股本,企业也由此逃避了债务。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指出,企业可能确实存在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之后,经营效益仍然无法提高的情形。对原债权人来说,作为债权的时候,债权不能得到实现,本金收不回、利息拿不到,作为股东之后,分不到红利,股份又无法转出,这也是一种风险。

对此,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杨凯生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7年年会”曾公开表示,债转股只是企业去杠杆的应急之策,确实有必要,单位来,我国还需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出资人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企业负债约束机制,避免企业杠杆率出现周而复始的不断攀升。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首席专家陈东琪则认为,解决杠杆率偏高的问题,还需要建立严格的国企预警监测机制,只有补全制度上的短板,才能避免杠杆率过高的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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