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3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在回应我国《证券法》修订工作出现停滞的疑问时明确,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傅莹介绍,《证券法(修订草案)》是2015年4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底授权国务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现在距离初审过去已经快两年。“《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所以它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也关系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2015年证券市场的异常波动后,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需要重新进行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的研究,现在对证券法修订草案重新做了修改,所以4月份提请审议应该是有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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