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3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在回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时明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的一个大的动作,也是具有全局性影响的政治体制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去年底做了一个授权决定,就是在北京、山西和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现在试点工作已经全面推开了,实践将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傅莹特别强调,目前,我国已经开启把《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的工作,今年应该可以提交给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推进反腐败立法的实质性举措,实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国家监察、惩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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