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2月21日,财政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推进地方债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便利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债。分析认为,目前地方债购买方主要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此举目的在于促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
此前,根据央行制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投资者不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资格”,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个人投资者无法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地方政府债券。不过近期,这一规定出现了松动,实际上,去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已宣布,在该所市场开立证券帐户的投资者,包括个人、一般法人、金融机构等,均可投资在上交所招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此外,《通知》还要求,要在继续做好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发行地方债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研究推进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发行地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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