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生态红线

出处: 作者: 网编:张兰 2017-02-0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月7日公布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