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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

出处: 作者: 网编:张兰 2016-12-30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发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意见》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意见》还就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切实加强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激活数万亿沉睡资产。价值数万亿元的资产和资源是集体经济存在的根基,通过改革,很多遗留问题将成为历史,不仅能够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集体资产盈利后的分配问题也能得到解决,能更好地保障农民个人的财产权利。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过去农村集体资产遗留的一些问题导致许多农民权益受到损害,想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顶层设计,首先要清查核资,进行集体成员认定,以此保障他们的收益分配权。数万亿集体资产只有做到产权清晰,才可以避免很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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