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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省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张利涛 网编:王诗文 2016-12-15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张利涛)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的坎坷之路出现阶段性进展。据国家卫计委12月14日消息,截至11月29日,我国已有北京等21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有业内人士指出,药品谈判结果只有通过医保才能实现真正的落地,但在衔接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阻力。

据了解,针对疑难杂症的特效药价格昂贵,为减轻患者负担,多部门推出国家药品谈判机制。去年5月,《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对于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遂应运而生。

为尽快将谈判结果落地,随后,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将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并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然而未曾想,首批谈判药品却在医保衔接上遭遇困难。国家药品谈判首批试点公布已经过去7个月,但在12月24日卫计委公布的结果中,仍有10余省份没有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有专家表示,药品谈判结果是否纳入医保决定权不在卫计部门,而在人社部门。虽然国家卫计委在谈判中可能使用了享受医保这个撒手锏,促进了厂商降价,但这个过程是否与医保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目前还不得而知。

在中国药学会研究中心主任宋瑞霖看来,“降药价”和“进医保”并非因果关系,一个药品是否纳入医保,必须经过严谨评估过程,“卫计委的国家药品谈判并不是医保谈判,各省医保管理方式、筹资平台、筹资能力都不同,想在同一时间进入各省医保有难度”。

另一方面,上海交大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纳入国家谈判药品的药企也在不断地考量市场空间,以此确定药品在降价后能够带来的盈利保证。此次公布的3种谈判药品生产商分别是葛兰素史克、贝达药业、阿斯利康,都属于跨国药企,他们能够接受和政府谈判最大的原因是为了开拓市场,“药企能够多大程度压低价格,决定于谈判的药品是否能够进入医保体系、每年政府的采购量能有多少。政府采购越多,药企就更愿意把价格放得更低一些”。汪兆平表示,药企也在兼顾药品降价后带来的示范效应,即一个国家降价后,其他国家在这些药品上是否也需要放开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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