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北京国企职工工资增幅须高于管理者

出处: 作者:蒋梦惟 网编: 2015-06-2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今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在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的情况下,市人社局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比去年下降了1.5%,下限也下降1%,不过上限却保持了与去年持平的水平。市人社局明确,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增幅,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公开资料显示,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指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不过,北京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基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下线构成,三条线分别对应企业工资增长的一般、最高、最低幅度指导意见。

“企业工资上涨的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最关键的两个指标就是GDP和CPI增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市政府也下调了经济增长的相关指标,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考虑到企业成本太高,指导线定得太高,企业涨薪的能力也不具备。

市人社局还表示,企业应当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工资设置不合理一直备受诟病,即使在工资指导线普遍没有明显增长的今年,本次市人社局在发布数据后也明确,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网友评论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