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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施工噪声超标征收排污费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张恒 网编: 2015-06-10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张恒)北京市针对施工噪声将征收排污费。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本市按照施工单位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征收排污费。

此前,北京市一直按照国家统一下发的标准收取排污费。根据国家标准,噪声超标1分贝,每月收费350元;2分贝每月440元;超标分贝数达到16及16以上的,每月收费1.12万元。通知要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预测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中,对施工单位施工噪声排放数据核定后,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征收排污费。

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单位,被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建设单位应当与接受补偿的居民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费由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发放。

此外,北京市首次明确将中高考纳入禁止噪声施工的特殊时段。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禁止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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